也就是一起時下來說再普通不過的搶車位事件。照片上是一個中年女人的全身照,臉蛋、身材、著裝以及氣質等也就一普通人兒,唯一有所不同之處,開的是奔馳車,可這也沒什麼啊,如今這社會二不溜秋三不著地兒天天開寶馬大奔的人多了去了。但是不顧車位前站著老人,搶了車位還不許別人說兩句,撒潑撒到車漆被弄出花來,這就顯得不是一個普通人了。更不普通的是,嘴裡還要特意囂出一句“我的住址可是東交民巷27號”。
  而就這一句“我的住址可是東交民巷27號”一下犯了眾怒。我對此話之所以立刻會惹犯眾怒的直覺理解,是大家在聽到這種奇怪的叫囂時,第一時間並不是要追究這“東交民巷27號”到底是個什麼來頭——以前可能會立刻禁聲,但目前不會——而是馬上會從心底深處涌出一股不可控制的怒火來。為什麼呢?大家可能馬上覺得自己如同那個被搶車位的女人一樣,感到自己好像也被強搶了東西,而且還理直氣壯得讓你想直衝上去。是啊,我管你是什麼27號28號,就憑你的住址,你就可以與眾不同,你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搶別人的車位?就憑你的住址,你就可以任意胡來,你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掠取別人的東西?氣屬正常。
  按以往網絡公治的慣例,網民們當然不會就此輕易放手。網上查到這個住址是最高法的單位所在地,而最高法也馬上通過官微鄭重申明:經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種信息比對,我院工作人員中沒有該名女子。那麼,是何方仙姑呢?進一步追討中,人們找到了疑似這個女人的底細,大概是某公司的董事長,但簡歷中確也有過在高法工作的經歷,甚至曾經擔任過助理審判員。有網友就此得出結論:大學應屆畢業生進入新單位工作,由於是集體戶口,身份證上的地址確實為原單位,離職後如果未將戶口遷走,也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原來如此。那麼,網友戲稱這位女子“高法姐”就屬情理之中了。而“高法姐”在搶車位後嘴裡叫囂出自己的身份證上的住址,卻並非情理之中的事了。你確實是在那裡工作過,你的身份證上的住址確實是那裡的,似乎並沒有太多不當。但是,你雖然在那裡工作過,但你現在不在那裡啊?你身份證的住址雖然寫的是“東交民巷27號”,可是你並不真正住在那裡啊鑾遙衷諉揮腥宋誓愕淖≈罰闈萊滴瘓頹懶耍鬮蘩硪簿臀蘩砹耍閎鋇亂簿腿鋇鋁耍愣騁簿投耍墒悄愀陝鴟且齦觥岸幻襝�27號”來呢?無非是為了唬人!
  什麼都可以拿來唬人,為什麼單單挑這麼一個住址來作為嚇倒人的工具,這裡面再複雜深奧的道道其實大家一看就懂:只因為這裡是中國最高法律機關所在地。唬人者拿出這個住址,實際上就等於告訴你,我是那裡面的人或者我是跟那裡有著關聯的人。再往下說的話,唬人者恐怕還有一籮筐的話沒有拿出來:看看我的住址,你就該想想我的身份,想想我的身份,你再看看誰在搶你的車位,不就搶你個車位嗎?告訴你,搶你也是白搶,你沒門!云云。也許當時被搶者確實被這一句話給著實嚇到了,因為連車裡面的孩子都被嚇哭了,否則的話,為什麼當時連問一下的勇氣也沒有了杉椒矯媯閡皇譴嘶叭肥盜⒖譚⒒恿擻行еΓ侵泄習儺找踩肥等菀妝換W �
  昔日某大學校園裡一句“我爸是李剛”一夜之間紅遍大江南北,甚至紅出國門,連俄羅斯人在搞反普京游行時就用漢字打出“我爸是李剛”的宣傳字板。而如今恐怕這一句“我的住址可是東交民巷27號”要將中國民間口頭文化再一次推向全球,因為兩句話的潛臺詞有著驚人的相似度:我是某某我怕誰。也有不同之處:當年狂出“我爸是李剛”的,是一個毛頭青,今天囂出“東交民巷27號”的是一位有過法院工作經歷的成熟女性;“我爸是李剛”拿出的是一個真實的爹來唬人,“東交民巷27號”握著的是偷來的最高權力機關來唬人。不過都是想拿權力來作悵的工具罷了。
  當然位於“東交民巷27號”的最高法跟這事並沒有任何關聯。這事充其量只是在現實生活中,老百姓盜用權力機關的名號來嚇唬老百姓的小事而已。然而從這件權力被借用來作為老百姓嚇唬老百姓的小事中又不難看出,我們的社會還遠沒有到敬畏法制,敬畏道德,敬畏秩序的程度。而這背後,正是法律的威嚴被頻繁濫用,權力的霸道正四處伸手的現實折射。如此,秩序和道德的份量在民眾的心態中,就往往表現得不堪一擊,而“高法姐”拿著“東交民巷27號”的身份住址四處搖晃的怪態就亦屬正常了:現今社會,最管用的還數這個。
  最大的夢想是:有一天,當再聽到“東交民巷27號”這種囂叫時,大家都能從心底表現得淡定如常:唉,不就一地球上的普通住址嗎。
  文/麻雀  (原標題:東交民巷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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